资料图:俄罗斯总统普京发表讲话。 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 供图
根据新法,公司管理层能在忽略“不友好”国家股东投票的情况下做出决定。该文件在法律信息门户网站上在线发布,适用于年收入超过1000亿卢布(约合99亿人民币)的能源、机械工程和贸易公司。
报道称,适用该法的公司需满足两项标准。其一,公司的所有者或受益人必须是受到了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制裁的人。其二,与“不友好”国家有联系的外国人在公司的法定资产或股份中所持有的权益必须在50%及以下。
据悉,该法有效期至2023年年底。
网传“上海电费涨价”消息不实 多重因素致电费偏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427.htm,id:1303245427 新华社客户端上海1月5日电(记者王默玲)近日,一张“上海电费涨价了”的截屏在互联网平台传播。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对此回应称,网传消息不实。目前,国家和上海都未调整居民电价水平,上海市居民用户继续执行2012年颁布实施的居民目录电价。 据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目前上海市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中,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照阶梯递增,其中第一档的未分时电价为每度0.617元,分时电价为峰时段每度0.617元,谷时段每度0.307元;第二档的未分时电价为每度0.667元,分时电价为峰时段每度0.677元,谷时段每度0.337元;第三档的未分时电价为每度0.917元,分时电价为峰时段每度0.977元,谷时段每度0.487元。相关数据与网传截屏所称完全不同。 针对居民反映的2022年12月电费偏高问题,经分析,这与多个因素导致用电量增长有关:12月受疫情影响,居民居家时间延长,用电量增加;寒潮连续侵袭,居民家中空调制热耗电量大幅上升;居民电费阶梯式递增,部分居民今年上半年居家时间较长,导致12月份的用电量进入了第三阶梯,12月电费按第三阶梯的电费计算,所以有所增长。 记者了解到,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近期也没有收到政府部门关于居民电价调整的相关通知。根据国家规定,居民电价等民生费用调整,都需要提前公示。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在2019年2月发布的《关于本市电价政策信息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制定和调整本市电力用户销售电价等有关电价政策信息,将至少提前一个电费账单周期(一般为一个月),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对社会公布。” 相关工作人员还表示,居民若对电费有疑问,可以致电国家电网客服电话95598进行咨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